陕西黑恶分子潜逃杀害举报人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

2026-08-25 1385

球盟会最新获悉如下信息:

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,备受社会关注的陕北"孙小果"案二审已于8月24日作出终审裁定,驳回郭二娃上诉请求,维持一审死刑判决。

案件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。犯罪嫌疑人郭二娃(曾用名郭华建)1975年出生,1994年因持刀抢劫潜逃,后摇身一变成为了煤老板。2001年被捕后,其竟然从看守所神秘脱逃,随后参与杀害举报人。2007年,延安市中级法院以18年有期徒刑判处其罪行。然而2011年1月,郭二娃获准保外就医,开始了所谓的"纸面服刑"生活,实际服刑仅6年有余。

2020年4月,郭二娃被重新收监。经延安市中级法院复查,发现原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均存在明显错误,遂于同年6月28日决定再审。2023年6月,延安市检察院变更起诉书内容,以故意杀人罪等罪名提起公诉,同时原告方姬艳花等人也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。

根据一审判决书透露,郭二娃涉案多项罪名:1994年8月29日,其伙同他人在甘泉县道镇路段实施武装抢劫,从11名乘客身上劫得5000余元现金和其他财物。案发后其他同伙相继落网,而郭二娃却逃之夭夭。2001年6月13日,在新疆警方协助下,潜逃多年的郭二娃终被抓获。同年10月12日,其在甘泉县看守所羁押期间,通过对狱警高某某行贿等手段成功脱逃。随后,郭二娃得知举报人景某成身份后,疯狂展开报复,2002年11月6日残忍将其杀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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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审理查明,郭二娃长期蔑视国法,从1994年持械抢劫到2002年杀害举报人,罪大恶极。其在服刑期间通过金钱贿赂公职人员,进行"纸面服刑",严重影响司法公正。相关证据显示,已有数十名公职人员因涉案受到刑事处罚。

一审法院认为,郭二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,社会危害性极大,虽其家属代为赔偿5万元,但仍不足以减轻罪责,依法应对其判处死刑。郭二娃随后上诉,但陕西省高级法院经二审审理,最终维持一审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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